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冀教职成函〔2024〕8 号)精神,计划于2024年11月19日举办2025年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铁道机车运用技术”校赛暨省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承办单位:教务处 交通工程系
二、大赛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前。
报到地点:班级群里另行通知。报名同学请及时填写报名表单。
比赛信息联络群二维码见附件1。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2024年11月19日,根据报名人数调整,留意群内通知。
比赛地点:实训楼A201
三、比赛内容
本大赛比赛总时间为:60分钟。
竞赛命题以本赛项涉及主要岗位为机车乘务员和检修人员,竞赛内容的设置着重突出对机车专业应用实践的训练和考察,通过准备和参加竞赛,能够提高该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为就业时的选择及实际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具体比赛规程见附件2。
通过统一在线机考的方式进行,共计1套题,总分100分,每套试题包含:
单选题:60分
判断题:40分
竞赛题库详见附件3:
《竞赛理论题库》
四、参赛对象及奖项设置
(一)参赛对象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2023级和2024级在校生
(二)参赛要求
校内选拔赛为个人赛。
(三)获奖规则:按参赛最终成绩降序排名,依次授予奖项。如果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做并列处理,以最终成绩作为排名依据。
比赛项目 | 奖项 | 人数/团队 | 奖品 |
铁道机车运用技术 | 个人一等奖 | 1人 | 证书 |
个人二等奖 | 2人 | 证书 | |
个人三等奖 | 3人 | 证书 |
五、 参赛须知
1.各参赛选手11月12日前完成报名,完成报名表单的填写。
2.没有报名不允许参加校赛。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 其他事宜
1.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
2.参赛选手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
3.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书籍、参考资料、U盘等违禁物品(资料)进入赛场,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违禁物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4.本次比赛由教务处全程监督。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工程系 郝成宇老师:18031774767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交通工程系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2025年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铁道机车运用技术赛项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铁道机车运用技术
竞赛形式:个人赛
赛项专业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承办单位:交通工程系
二、竞赛目标
“铁道机车运用技术”赛项的设计,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响应教育部实施“1+X”证书制度改革要求,深化“三教”改革,通过赛项开展,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轨道交通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完善轨道交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为国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为下一步参加国赛和世界技能大赛积累经验。
本赛项涉及主要岗位为机车乘务员和检修人员,竞赛内容的设置着重突出对机车专业应用实践的训练和考察,通过准备和参加竞赛,能够提高该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为就业时的选择及实际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描述
理论试题由系统从理论题库中随机生成,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模块内容,内容范围包括《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及对应专业知识。理论测试时间60分钟, 满分100分。
(二)赛项说明
(1)考核内容与分值分配
考核内容分为列车驾驶(信号)、列车参数处理、列车应急处置三部分3个部分。考核内容、分值分配,见表1。
表1 考核任务、分值分配
项目 | 任务 | 分值比重 | 备注 | ||
城轨运营组织 | 职业道德规范 | 5% | 10% | 必考 | |
信号设备常识 | 5% | ||||
信号系统操作及故障处理 | 道岔单锁/道岔单解 | 5% | 25% | 随机抽取 5个 | |
计轴故障应急处置 | 5% | ||||
信号重开处置 | 5% | ||||
区段故障锁闭处置 | 5% | ||||
扣车和取消扣车 | 5% | ||||
设置和取消轨道临时限速 | 5% | ||||
道岔操作 | 5% | ||||
轨道电路 | 12% | 40% | 随机抽取 4选2 | ||
道岔 | 12% | ||||
转辙机 | 12% | ||||
信号机 | 12% | ||||
列车驾驶模式 | 8% | 随机抽取 6选3 | |||
列车自动控制ATC系统 | 8% | ||||
电气设备控制 | 8% | ||||
计轴器 | 8% | ||||
CBTC | 8% | ||||
各工作站关系 | 8% | ||||
进路办理 | 8% | 随机抽取 3选1 | |||
进路取消 | 8% | ||||
轨道施工技术规范 | 8% | ||||
设备故障应急处置 | 12% | 必考 | |||
信号设备显示信号 | 30% | 30% | 必考 |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形式
线下比赛。
(二)组队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根据比赛成绩确定排名。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日程
暂定11月19日下午14.30
(二)场次安排
采用同时集中竞赛方式。
六、竞赛规则
(一)选手报名
参赛选手应是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报名。
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向组委会于开赛3个工作日之前说明否则,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二)熟悉场地
参赛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熟悉赛项场地,严格遵守场地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设备。
(三)入场规则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学生证在正式比赛开始前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选手依次进场,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
(四)赛场规则
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必须听从裁判员统一指挥,需对比赛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向裁判报告。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
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不得与其他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须举手向裁判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视为作弊。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其余人员未经裁判长同意不得进入赛场。比赛过程中,选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因选手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其比赛。因非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五)离场规则
竞赛结束,选手必须停止一切操作。
参赛队若提前结束竞赛,选手向裁判举手示意,裁判记录终止时间,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须裁判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签字确认。
(六)成绩评定与结果公布
裁判依据赛项评分标准对参赛选手竞赛过程及成果进行评定。赛项的最终总成绩经裁判长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将签字的纸质成绩单报送赛项组委会。
七、技术规范
1.城市轨道交通国家标准和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30012-2013)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GB/T22486-2008)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12758-2004)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578-2018)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4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铁路机车操作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2.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修与更新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JT/T1218.1-201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修与更新技术规范第3部分信号》(JT/T1218.1-2018)
3.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技能相关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轨道交通调度员(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轨道交通信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城市轨道交通站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1+X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检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1+X标准)
八、竞赛样题
(一)赛题内容
本赛项为理论知识测验,全部为客观题形式
(二)赛题样题
赛题样题后续群内通知。
九、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若发生相关意外情况,按照以下条款处理;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竞赛成绩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理论考核为主,兼顾综合评定选手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技能水平、操作规范和竞赛操作流程等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赛项评分标准力争客观,各评分得分点可量化,评分过程全程可追溯。
(二)裁判人数
本赛项裁判组成员预计3人以上(具体人数依据实际报名队伍数增减),其中裁判长1名,其他裁判2-3名。
(三)评分方法
1.组织与分工
(1)参与大赛赛项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均受赛项执委会领导。
(2)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评分裁判等。
(3)检录工作人员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解密工作;评分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定参赛队的现场得分,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过程、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4)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5)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评定方法
成绩评定是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对参赛队或选手在竞赛过程中的表现和最终成果做出评价。对参赛选手比赛过程及竞赛结果,依据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价评分。
所有的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应备案以供核查,最终的成绩由裁判长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3.成绩公布方法
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伍(选手)成绩汇总成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监督组长签字后,公布比赛结果。
(四)评判方式
本赛项满分100分,评判方式为计算机评分、人工为主/计算机辅助、人工评分三种形式相结合方式评分。
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事项,裁判将从赛项总分中直接扣除:
(1)着装穿戴随意、不整齐扣3分。
(2)因不正确使用设备或野蛮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一次扣3分,超过2次,此赛项0分处理。
(3)竞赛过程中如需送电调试或断电排除故障时需示意裁判,私自操作一次扣3分,超过2次,此赛项0分处理。
(4)竞赛结束后,未保持工位卫生清洁,扣3分。
(5)其余扣分项点及要求将体现在赛项试题评分表中。
(五)违规违纪评判
在竞赛过程中,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并且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竞赛成绩记0分。
竞赛任务书、竞赛工具、竞赛器材及竞赛材料等不得带出竞赛场地,一经发现,比赛按0分处理,并且提请大赛组委会进行处罚。
正式比赛前,参赛选手需对竞赛平台中的设备工具及物料等进行清点确认,如果发现有缺少、损坏、冗余应立即举手示意,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正式比赛开始后,参赛选手如测定竞赛技术平台中的设备工具及物料有异常可提出更换,但该工具设备物料经裁判与技术支持人员测定完好,确属参赛选手误判,不予任何延时。
违规违纪行为相关的扣分标准见表5。
表5 违规违纪行为扣分标准
违规违纪行为 | 扣分标准 |
在裁判发出开始比赛指令前,提前操作 | 扣5分 |
不服从裁判指令 | 扣5分/次 |
在裁判发出结束比赛指令后,继续操作 | 扣5分 |
擅自离开本参赛队工位 | 取消比赛资格 |
在赛场大声喧哗、无理取闹 | 取消比赛资格 |
竞赛任务书、竞赛工具、竞赛器材及竞赛材料等带出竞赛场地 | 取消比赛资格 |
由于选手不规范操作导致技术平台出现设备损坏 | 副裁判长可根据现场情况酌情扣5-20分 |
十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十三、赛项预案
(一)设备故障预案
比赛过程中如果发生设备故障,首先由技术支持判断是大赛选手人为损坏还是设备意外故障,如果是人为损坏,由裁判员、监督员和仲裁长联合现场裁定;如果是设备意外故障,由裁判计时,立即启用备用设备,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成绩评定预案
参赛队的成绩由裁判组和计算机统一打分。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监督组须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须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各参赛选手成绩汇总成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监督组签字后,公布比赛结果。公布1小时无异议后,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经裁判长、监督组长和仲裁长在系统导出成绩单上审核签字后,在闭赛式上宣布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