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规范学院管理,客观评价2023年度教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渤海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和《专任教师工作综合考核方案(修订)》的文件精神,结合各系部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6月1日前入职的专任教师
二、考核组织
本次教学组考核在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院考核办公要求,在教务处安排下,由教务处和各系部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一)教学态度(占比14%,由各系部直测)
(二)教学工作量(占比20%,由教务处直测)
(三)教学质量(占比40%,由教务处直测)
(四)教科研(占比20%,由各系部填报,教务处核查)
(五)学院建设(占比6%,由各系部直测)
以上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详见《专任教师工作综合考核方案(修订)》。
四、考核结果的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考核优秀等级人员名额分配见《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人员名额分配表》。
五、各项工作安排及材料上报时间
材料 种类 | 材料名称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 2024年1月15日 | 各系部负责 |
2 | 年终考核教师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 | 2024年1月15日 | 各系部负责 |
3 | 教学工作量 | 2024年1月15日 | 教务处负责 |
4 | 教师教学质量评分汇总表 | 2024年1月15日 | 教务处负责 |
5 | 科研成果材料 | 2024年1月15日 | 各系部及教务处负责 |
附件:
1.年终考核教师评分表(系部用)
2.年终考核教师评分汇总表(系部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